国 家 级 重 点 学 校 中国水电八局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湖 南 省 水 利 水 电建设工程学校 2010年春季招生简章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73年,湖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学校创建于1995年。两校合一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国家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一所花园式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规范,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和湖南省骨干技工学校,同时又是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国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目前在校学生近2000人。 学校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代表国家对毕业生和劳动者进行技能鉴定和颁证。 学校已建立了稳定可靠的毕业生安置就业网络,主渠道是全国水电建设系统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优秀企业,毕业生就业安置率达100%,工作稳定、收入可观。 学校连续多年获得湖南省直机关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六年被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招生就业先进单位”。荣获“长江三角洲企业公认的就业服务特色院校”和全国“百家诚信院校”的荣誉称号。 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长沙市教育局批准,2010年春季我校计划招收中级技工和中专双学历新生100名,高级技工班(同时与湖南农业大学联办大专)新生100名,欢迎广大青年来我校学习知识,掌握技能,迈向成功之路。 一、招生专业、学制、主要就业方向及学费标准:
二、招生条件 1、年龄及文化程度 中技(中专)专业:年龄在15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工专业:年龄在17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含技校、中专、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政治表现及身体条件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乙肝及其它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等;中技男生身高在1.55米以上,女生在1.45米以上,裸视力在0.5以上且无色盲色弱。高技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在1.55米以上,裸视力在0.8以上且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录取、报到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0年 3月1日。 2、报名地点:中国水电八局高级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到学校派出的招生人员处报名)。 3、录取:报名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学校录取。 4、报到时间:2010年 3月2日—3日。 四、毕业待遇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中级技工(中专)班学生发给中级技工毕业证书、中专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中级)资格证书;高级技工班学生发给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大专课程全部通过的发给湖南农业大学的毕业证书。 2、学生正式录取后,学校与学生签订《入学就业协议书》(留有家长签字处),毕业时凡身体合格、现实表现合格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保证安置就业,并负责跟踪管理。非本人原因未安置就业者,学校退还全部学费。 湖南省劳动厅注册代码:(18)01032 湖南省教育厅招生代码:2448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南托(水电八局) 邮编:410119 咨询电话:0731—85472056 学校网址:Http://www.sdbjjx.com.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00九年十二月 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来校报到后,3月 4日体检(体检费自理,约 30 元)。3月5日-8日为入学教育,3月9日正式上课。 二、新生报到时,户粮关系不迁转,有正式身份证的带身份证,是党、团员的新生,带党、团组织关系。来校后学校统一照证件照片。 三、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缴费标准为40元/年)。 四、我校学生享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凡农村户口和县镇(含县级市)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可享受,补贴标准为1500元/年,来校报到时需带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居委会证明)。 五、床上用品、日常生活及学习用品自备,学校统一发校服一套(费用自理,约60元),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对自带箱子的大小和棉被的重量规定如下(可到校后购买): 1、箱子1个(尺寸不大于20×68×46cm); 2、棉被每床重3公斤左右(垫、盖各一床); 六、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学校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退回。 七、来校路线: 乘火车到长沙火车站下车后乘7路或107路公共汽车到汽车南站,再转乘长株潭公交车101路或南站至暮云的中巴车在水电八局站下车;乘火车到株洲、湘潭火车站下车后转乘至长沙的汽车在水电八局站下车。
八、我校按学期收费,新生报到时需缴齐第一学期费用。为方便学生及家长,可采用汇款方式,即家长向学校账号直接汇学费,报到时核验汇款单(凭证)即可。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南托分部。 账号:80080000033078023012。 摘要栏注明:学校8102户学费。 |
|||||||||||||||||||||||||||